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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9日作出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备案意见的公告(峰力公司年产3.6万吨倒立式拉丝技改项目)

索引号:002662737/2023-170381 生成时间:2023-08-09 15:44:00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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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9日作出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备案意见的公告(峰力公司年产3.6万吨倒立式拉丝技改项目)

序号

文件名称

备案时间

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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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峰力公司年产3.6万吨倒立式拉丝技改项目)

 

2023.8.9

丽环建遂备[2023] 4

见附件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8-8529721/8529709

联系地址:遂昌县政务服务中心(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 357 号)4楼F区企业投资项目服务区4005环保窗口

 

公告期为2023810日至20238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pdf

 建设单位自行公开链接:https://www.eiabbs.net/thread-60429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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