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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年产160万套摩托车、电动车配件及新能源滑板车研发项目)

索引号:002662737/2024-185063 生成时间:2024-10-11 08:33:14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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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年产160万套摩托车、电动车配件及新能源滑板车研发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60万套摩托车、电动车配件及新能源滑板车研发项目

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P(2022)44号地块

遂昌鑫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遂昌鑫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遂昌隆盛汽摩配件有限公司)现有生产地址位于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元立大道391号(租赁所得),产品主要为摩托车配件(铸件)。为了公司更好的发展,遂昌鑫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拟实施搬迁技改,在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取得P(2022)44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另外新增100万套车架、护杠,新增1万辆新能源滑板车产品。项目总用地面积16151m2,总投资12000万元,新建3幢生产厂房和1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0375.3m2,拟在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P(2022)44号地块投资建设“年产160万套摩托车、电动车配件及新能源滑板车研发项目”。

未参与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预测,项目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各类生产废水分类收集采用管道架空或明沟明管输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经预测均可达标排放;对固废加强管理,及时安全处置与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012日至20241017日(5个工作日)。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联系电话:0578-85297210578-8529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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