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G528遂昌段交通事故压降省级示范公路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压降示范公路创建工作方(2024-2026年)》的通知”,全力推进道路交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G528遂昌段作为第一批交通事故压降示范公路创建路段,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有力压降G528遂昌段公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县道安委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G528遂昌段交通事故压降示范公路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创建第一批省级示范路为目标,显著压降交通事故死亡率,全面提升公路安防水平,持续推进科技设施提档升级,改善公路通行秩序和降低交通违法率。
二、创建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6月)
组织发动工作,分解落实任务和责任,根据前期安全评估报告结论,制定详细的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及安全隐患治理设计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底)
依据设计方案,分类分级分期进行推进整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挂牌督战,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示范路创建工作。
(三)核查巩固阶段(2025年1月-2025年6月底)
各部门、各乡镇应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做好日常内外业材料整理,开展整治“回头看”工作,对还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查漏补缺。
(四)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7月)
组织专家团队,对示范路进行评估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对于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或破坏损毁的,按照现行标准及时更新修复,确保标志和标线完好率、规范率达到100%。对符合设置路侧护栏的路段,护栏安装率达到100%。对双向四车道及以上公路无中央隔离设施路段,一律增设中央隔离设施。推动隧道路段标准化设施建设,有条件隧道利用检修通道设置非机动车道,达到隧道内机非隔离。科学治理全线限速标志,整改不规范不合理限速标志。[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二)强化穿村过镇路段治理。按照设计方案分类分级分期推进整改,对穿村过镇(乡)路段进行综合治理,优化交通组织,科学渠化设计,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引导不同性质交通流分道行驶,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空间,减少混合交通。封闭不合理的路侧开口,推动清理移置马路市场。(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沿线乡镇政府、街道办)
(三)着重解决平交路口隐患。按照“一点一策”进行整改,推动交通事故多发路口和隐患风险较大路口信号灯建设、安装照明灯、爆闪灯、修剪绿化带、增设支路口减速带等工作,减少平交路口安全隐患。(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四)推进智慧管控设施建设。整合科技资源,协调接入“雪亮工程”视频监控,争取加大投入,推动增设具备人脸抓拍、全景抓拍等功能的高清设备,提高覆盖率。主要平交路口、穿村穿镇重点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实现高清监控全覆盖。将视频监控、卡口设备全部联网接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与“浙江交管重点卡口平台”。(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
(五)推动压实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对示范路沿线运输企业、学校,以及所属车辆在示范路通行集中的运输企业、学校等重点单位开展排查,完善“人、车、企、校”台账,督促教育驾驶人、员工、学生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用好深度调查机制,剖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运输企业进行督办整改和责任追究。(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
(六)盯紧抓牢重点车辆通行管理。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车、面包车)重点车辆,加强通行秩序管理和安全管控,严防群死群伤事故。规范货车通行秩序,加强货车通行引导和违法查纠。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汽车、低速电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坚决压降“涉摩涉电”交通事故。(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七)严厉打击货车超载。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机制,督促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一超四罚”措施,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 “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备,防止超载车辆出站出场。深入开展货车超载集中整治,严格查纠非法改装,遮挡号牌,坚决杜绝“百吨王”。(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八)深化宣传提示。精心组织示范路创建活动宣传,充分发挥融媒体阵地作用,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抖音等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加强宣传。建立专兼职宣传队伍,每季度开展不少于2次交通安全宣教,尤其要做实老年人群体精准宣教工作。(县公安局牵头,县文明办、县交通运输局)
(九)强化警示教育。将示范路近期交通违法、事故典型案例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讲危害、讲后果、讲责任,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广泛宣传安全行车、出行常识,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全面实施学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每个中小学每学年开展2次宣教活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抽调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和一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示范路创建工作,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各街道办、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细化推进措施,确保按时限、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战果通报、约谈督办等形式,表扬先进,帮助后进,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对标对表按时完成。
(三)加强信息报送。示范路创建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先进经验及典型案例。各有关单位于每月30日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县道安办。
遂昌县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