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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关于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索引号:002662737/2024-187251 生成时间:2024-12-13 10:36:47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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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关于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序号

批复名称

批准时间

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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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2024.12.13

丽环建遂〔202434

见附件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8-8529721/0578-8529709

联系地址: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君子路357号)103环保窗口

公告期为20241216日至2024122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丽环建遂〔2024〕34号 关于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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