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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昌县2024年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遂土壤办〔2024〕4号
索引号:002662737/2024-186782 生成时间:2024-12-02 16:01:19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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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遂昌县2024年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的通知

 

发改财政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治水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2024年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丽水市2024年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丽水市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等精神,我办起草了《遂昌县2024年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遂昌县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523


遂昌县2024年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

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2024年,遂昌县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率达到80%以上,不新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达标率分别达到95%93%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离田率分别达到96%30%

二、重点举措

(一)持续深化土壤污染防治

1.强化土壤源头污染防治。全面完成耕地土壤污染源解析配合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完成耕地土壤污染源解析成果集成。按照《遂昌县受污染耕地污染源管控与成效评估方案》,落实管控措施,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解析成效评估工作生态环境遂昌分局牵头,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G528项目部、云峰街道办事处、濂竹乡人民政府、三仁畲族乡人民政府等配合落实)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严格落实地下储罐备案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年度报告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并将相关储罐信息、监测结果、排查情况按要求及时上传浙里净土平台。组织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督促企业完成自查自纠,2021完成隐患排查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均应在今年全部完成隐患排查回头看,完成30%以上的质控抽查,11月底前上报年度报告(附1)。本年度开展隐患排查的重点监管单位,应按要求对可能存在渗漏的装置单元或区域开展渗漏检测工作生态环境遂昌分局负责)

2.精准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结合水稻等粮食作物种植现状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修复效果等情况,继续组织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安全利用示范项目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受污染耕地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及标准体系农业农村牵头,生态环境遂昌分局配合)。强化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巡检,落实种植结构调整为主的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安全利用类耕地水稻等农产品的协同监测,实施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成效核算评估,共享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粮食生产和粮食收储等信息,完善重金属超标粮食处置制度。切实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农业农村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市场监管局发改等配合)

3.推进建设用地管控和修复一件事改革。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牢牢守住一住两公地块安全利用底线,鼓励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供应、出让等环节通过浙里净土应用对地块情况进行复核,确保不完成调查或不移出名录不供地。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配合)落实分级评审制度,加强卫星遥感、日常巡检工作。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牵头,自然资源局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动态评估,每半年完成1次安全利用率核算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加强暂不开发利用地块风险管控,动态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按要求完成监测、管控等工作(附2配合市级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地块风险评估及修复环节质量控制,依法依规开展布点方案编制、采样和检测等环节质控抽查,对重点行业企业原址地块应全覆盖质控,其它地块抽查比例不低于20%,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责令补充调查、重新申请评审,并依法查处。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负责)

(二)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4.强化地下水水质监测考核。切实做好地下水环境质量控制点位水质跟踪监测、监测井规范建设管理和采样检测质控等工作,按季度进行考核点位水质分析研判,对水质有恶化趋势的点位,及时优化巩固(提升)措施,原则上波动点位监测频次为每月1次,稳定点位可每季度监测1(附3。其中,国考点位年度水质评价按国家、省级监测较差结果认定。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负责)

5.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配合更新完成丽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方案,并于1215日前上报省级相关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负责,自然资源局水利配合根据《遂昌县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方案》,适时启动园区(企业)修复管控工作,并上报监测结果。要指导地下水污染重点企业自行开展管控阶段性效果评估,对未开展管控(治理)方案或管控成效不佳的企业,应督促企业重新编制或优化方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负责)根据土壤函〔202110号和环办便函〔2022382号要求,组织对已查明存在地下水污染的两场和园区开展详细调查包括但不限于4,落实溯源排查、防渗改造、管控修复、跟踪监测等措施,并向省级相关部门上报监测结果。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负责,建设配合

6.加快地下水防治试点示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工作,其中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疑似渗漏的,应当开展渗漏检测工作,相关内容编入隐患排查报告。督促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工业聚集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运营、管理单位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年度报告制度。遂昌县化工园区启动地下水污染扩散风险管控工作。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牵头,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三)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7.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绿色农田建设和健康土壤行动,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推广水肥一体化、商品有机肥科学施用等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应用,农药使用零增长。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健全农田地膜残留检测体系,推进省级地膜残留监测点建设,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监测调查,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91%以上。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建设。加强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指导,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深化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提标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推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培育规模化秸秆利用主体3家,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配合)按照《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负荷核算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负荷核算工作,于2024820日前将工作方案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探索建立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综合评价机制。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建设局配合)

8.深化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以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建设为载体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新增整治行政村3个,及时公布整治村庄名单、进度、完成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牵头,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局配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体系综合提升自然村覆盖率达到7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85%。(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配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提标改造,开工新建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2个。建设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配合)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分级分类监管,对日处理规模20吨及以上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全覆盖,每半年监测频次不少于1次;对20吨以下设施按25%比例增测出水水质,每年监测频次不少于1次。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牵头,建设配合)健全农村小微水体水质长效维护机制,巩固提升农村小微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回头看工作,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发现机制,发现一处、及时整治销号一处,工作情况于2025120日前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牵头,水利农业农村局配合)

(四)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

9.推进重点重金属污染治理。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实施重点减排工程。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及时运用国家重金属核算系统动态更新全口径清单信息,并进行重金属新增、减排项目核算与分析等。根据《涉铊污染源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完成一轮涉铊企业隐患排查。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负责)

(五)扎实推进数字化改革

10.迭代优化浙里净土平台。加快浙里净土在全范围内的应用推广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负责、自然资源局建设水利配合)、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和使用权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自然资源局负责,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建设配合)等信息纳入浙里净土严格落实浙环发〔202224文关于提升数字化闭环监管能级,规范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评审和质控、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领域专家管理的相关要求,组织加强评审报告与系统信息一致性审核工作。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负责)

(六)强化资金保障

12.积极谋划重大项目,加强中央资金支持项目的绩效监管。应当至少申报符合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入库条件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1个。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会同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加大对各地申报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领域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支持项目帮扶指导。

 

 

1.遂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021年完成隐患排查的监管单位基数

2.遂昌县优先监管地块完成管控数量目标

3.遂昌县地下水国考点及省控点位名单

4.2024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目标任务

 

 

 

 

 

 

 

 

1

 

遂昌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2021年完成隐患排查的监管单位基数

 

序号

单位名称

1

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

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遂昌)

3

浙江新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4

浙江遂昌遂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遂昌)

5

浙江新元焊材有限公司

6

浙江荣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遂昌)

7

浙江国奥工贸有限公司

8

浙江永上特材有限公司

 


2

 

遂昌县优先监管地块完成管控数量目标

 

县(市、区)

优先监管地块数量

已完成管控地块数量

截止2024年底共需完成管控地块数量

遂昌县

1

0

1

 


3

 

遂昌县地下水国考点及省控点位名单

 

序号

编号

所属市

县(区)

考核点位

点位属性

基准

水质

点位划定

1

ZJ-14-60

丽水

遂昌县

遂昌金矿

污染风险监控

III


2

SK-11-01

丽水

遂昌县

三溪口

区域


稳定点位

 

 

 

 

 

 

 

 

 

 

 

 


4

 

2024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目标任务

区域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调查核算县(市、区)

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个)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综合提升覆盖自然村比例(%

开工新建改造处理设施(个)

标准化运维数(个)

行政村覆盖率(%

出水水质达标率(%

遂昌县

1

3

12

425

95.00%

93.00%

7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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