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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公安局关于遂昌县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84-1号提案的答复

生成时间:2024-12-05 15:53:33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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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蓝方贤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交通安全水平的若干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根据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红绿灯规范使用方面

根据《GB 14886-201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机动车(满屏)信号灯通常用于左转车辆较少、不需要设置左转控制相位的路口,或用于直行和左转车道共用的路口。机动车信号灯中绿灯亮表示,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目前县城在分别设置有左转和直行车道的路口左转车辆流量较少的,采取机动车(满屏)信号灯遵循左转让行原则,该种放行模式能够保证路口的通行效率,在平峰时段避免了绿灯空放的现场,并且在高峰时段整体车流量与左转车辆增多时,会开启左转箭头信号灯与直行车辆分开放行,如:水阁路与龙谷路平交口、水阁路与君子路平交口、君子路与源古路平交口、君子路与公园路等8个红绿灯路口。

二、部分路口设置闪烁警示灯方面

城市道路主干道一般限速为40公里每小时,本身设计时速较慢,行车相对安全在干路与支路交叉口一般都设有人行横道线设有指路标志牌,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人行横道线前设有人行横道预告标志,提醒过路驾驶员提前减速慢行在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驾驶员是能够明显的发现干路与支路交叉口。县城道路巷弄口多而密集,如在每个巷弄口都加装闪烁警示灯,会造成信息过载和疲劳,反而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下步交警大队将联合道路主管部门对符合安装闪烁警示灯的交叉口进行排查,在不影响行车和行人的交叉口安装闪烁警示灯。

三、电动摩托车驾驶员持证培训工作方面

交警大队自电动自行车新规实施以来,一直致力于加强电动摩托车驾驶证领取的宣传工作推出三轮电动车统一安装夜间反光警示条暨行车安全专项宣防行动,期间宣传超标电动车置换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相关工作。从2022年以来共制作和张贴反光警示条18000份,利用日常路检路查和巡逻的契机对二、三轮电动车开展驾驶证申领宣传2023年遂昌县全年新增D证驾驶员468人次,新增E证驾驶员34人次,2024年至今新增D证驾驶员590人次,新增E证驾驶员38人次

四、畅通市民交通治理建议渠道工作方面

目前,我局已开通线下、线上信箱浙里办APP政府网登记拨打12345市政热线110报警电话等渠道。市民可通过上述渠道反映交通隐患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如涉及交通方面信息,均会即时转发给道路主管部门或交警大队。由于普通市民不具备专业的道路交通知识,建议由哪个部门主管不甚了解,更加建议使用浙里办APP、12345反映问题、建议,县里会针对性做好分流,并限时答复办结。2023年至今我局共收到关于交通设施相关信访件778起,其中规划建设110起,设施维护668起,涉及红绿灯建设与设置问题58件,均已答复与办结。

感谢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希望继续关心、理解、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共同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遂昌县公安局

202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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