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水利局关于遂昌县仙侠湖库区水上服务站(船舶上排检测)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涉河涉堤(占用水域)事项的批复
遂昌县两山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遂昌县仙侠湖库区水上服务站(船舶上排检测)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申请》、《遂昌县仙侠湖库区水上服务站(船舶上排检测)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遂昌县仙侠湖库区水上服务站(船舶上排检测)工程涉河涉堤建设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的请示》、《遂昌县仙侠湖库区水上服务站(船舶上排检测)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专家评审意见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1. 本工程位于遂昌县湖山乡奕山村兆坞自然村,工程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97′57″,北纬28°58′75″。属新建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斜坡滑道1座、船台1座、仓库及维修车间、管理用房、防污染设施及维修设备等配套工程。总征占地面积0.59hm2(5939.93m2),均为永久占地(其中水工建筑占地0.38hm2,陆域平台及道路占地0.19hm2,陆域建筑物工程占地0.01hm2,绿化工程占地0.01hm2,另有0.01hm2表土临时堆场和0.01hm2施工场地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不重复计列面积)。项目建设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总工期11个月,计划于2024年2月开工,计划于2024年12月完工。
2. 项目建设中扰动原有地貌和植被面积0.59hm2, 土石方开挖总量0.56万m3(含表土0.01万m3);土石方填筑总量0.56万m3(含覆土0.01万m3);综合利用开挖方0.56万m3(含覆土0.01万m3);无借方与无余方。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挖、填筑和土石方堆置等活动,不同程度地扰动原有地貌和植被,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易造成较大的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做好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十分必要。
如本工程涉及矿产资源,请建设单位按《丽水市砂石资源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监管机制扎实推动砂石行业高质量绿色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丽砂管〔2023〕1号)执行。
3. 本工程项目新建船台、滑道、进场道路、仓库及配套建筑设施均有占用湖南镇水库(重要水域)水域面积3830平方米,水域容积22849立方米,须采取等效替代水域工程进行补偿。本次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在《浙江省遂昌县清水源水库工程》中予以补偿,该水库集水面积为48.7平方千米,相应库容为1791万立方米,可通过工程建设补偿水域。
4. 《报告表》中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责任范围符合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水土保持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责任范围,基本同意工程借方方案。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总体布局,在工程建设中主体设计和本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 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4.84万元,其中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投资为3.29万元,新增水土保持估算投资为11.55万元(含水土保持补偿费4752元);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确保到位。
6. 工程开工前到需我局办理涉河活动备案;涉及临时占用水域的,另行报请我局审批;汛期施工须编制度汛方案报备;施工期加强对工程建设处及上下游河道观测,做好受影响河段堤防的运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河道水质;水域占用补偿措施须与工程主体同步实施;施工结束前拆除河道内阻水设施,保证行洪顺畅;工程竣工验收前,你单位应当自行开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并报我局备案工程;工程验收时通知我局参加。
7. 我局负责监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你单位为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单位,对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
遂昌县水利局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湖山乡人民政府,县河湖管理中心。
遂昌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印发
遂昌县水利局关于遂昌县仙侠湖库区水上服务站(船舶上排检测)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涉河涉堤(占用水域)事项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