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遂昌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遂昌县司法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核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省、市立法草案征求县政府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集上级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和备案审查。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6.负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如公证经济合同、收养、遗嘱等法律行为,公证学历、出生、亲属关系等有法律意义事实和文书,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办理保全证据和提存公证等。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遂昌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遂昌县公证处单位预算。
二、2024年遂昌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昌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668.98万元。
(二)关于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1668.9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3.71万元,下降2.0%,主要是缩减非刚性项目预算及人员退休后减少工资福利支出。
其中:上年结转12.47万元,占0.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6.51万元,占99.2%。
(三)关于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1668.9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3.71万元,下降2.0%,主要是缩减非刚性项目预算及人员退休后减少工资福利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23.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4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09.8万元,占66.5%;日常公用支出116.95万元,占7.0%;项目支出442.22万元,占26.5%。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68.9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656.5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4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23.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47万元。
(五)关于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56.5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9.19万元,下降11.2%,主要是缩减非刚性项目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1323.15万元,占79.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21万元,占9.2%;卫生健康(类)支出101.14万元,占6.1%;住房保障(类)支出92.47万元,占5.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4公共安全(类)06司法(款)01行政运行(项)事务910.8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等的使用。
(2)204公共安全(类)06司法(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6.47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3)204公共安全(类)06司法(款)04基层司法业务(项)17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的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4)204公共安全(类)06司法(款)05普法宣传(项)7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手册印刷费、办公费及普法宣传费用。
(5)204公共安全(类)06司法(款)07公共法律服务(项)75万元,主要用于援助劳务费、办理援助案件的差旅费,法律顾问劳务费。
(6)204公共安全(类)06司法(款)10社区矫正(项)5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业务劳务费、办公费用支出。
(7)204公共安全(类)06司法(款)99其他司法支出(项)32.98万元,主要用于安置帮教劳务费支出及下属事业单位项目支出。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2.7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1.39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1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8.06万元,主要用于工伤失业保险、残保金等缴费。
(11)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7.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2)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3.6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13)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92.4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14)204公共安全(类)06司法(款)50事业运行(项)22.8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
(六)关于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6.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6.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司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4万元,增长26.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2.1%。主要接待接待外地来客、业务指导和交流学习费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8万元,主要原因是维稳安保需要,增加车辆需求。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遂昌县司法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6.8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44万元,下降6.7%,主要是人员退休后公用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遂昌县司法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2.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遂昌县司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县处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遂昌县司法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2.22万元,一级项目5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深度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