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水利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山洪灾害突发性强,破坏力大,不仅对基础设施、居民财产造成毁灭性破坏,而且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 2024 年防汛备汛大检查暨风险隐患大排查的通知》要求,聚焦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和“八张风险清单”,提升我县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抓实山洪灾害防御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山洪灾害防御应急联动机制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浙江省水利厅联合印发的《县(市、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清单》,完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规则,落实落细山洪灾害防御任务与责任单位。巩固完善“1833”联合指挥体系、预警“叫应”、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等机制,建立“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工作责任制,落实预警、转移责任人,做到责任直接到人,层层压实责任。
二、开展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编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结合本地山洪灾害防御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本辖区的乡、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编工作,落实山洪灾害防御任务和责任单位。
乡级预案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修编,报县防指、县水利局备案。村级预案由行政村(社区)组织编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请你们尽快组织落实该项工作,确保在2024年3月20日前按要求完成。
三、动态核定更新风险区管理清单
各乡镇(街道)实行山洪灾害风险区清单常态复核更新。汛前,应根据山洪防御重点村落环境变化、村镇搬迁、工程建设等情况,集中更新一次危险区清单并按程序审核报备,每个转移责任人负责的转移人数一般不超过30人。风险区的新增、升级、降等、范围调整和销号等,由所在乡镇(街道)进行复核,并更新完善《遂昌县2024年山洪灾害风险区影响人员及转移责任人名单》(附件1)和乡镇级责任人名单(附件2),如有更新请填报《浙江省山洪灾害风险区调整备案表》(附件3),报县水利局备案审核。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山洪灾害重点村落三类责任人将《山洪灾害防御重要村(社区)责任人职责告知书》(详见附件4)通过浙政钉、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到每个责任人,并将山洪灾害防御重要村(社区)责任人职责告知情况由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详见附件5)上报县水利局。
联系人:上官水萍 联系电话:13857049582
附件:1. 遂昌县2024年山洪灾害风险区影响人员及转移责任人名(另附)
2. 2024年乡镇级管理责任人名单(另附)
3. 浙江省山洪灾害危险区调整备案表(另附)
4. 山洪灾害防御重要村(社区)责任人职责告知书(另附)
5. 山洪灾害防御重要村(社区)责任人职责告知确认表(另附)
遂昌县水利局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水利局,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遂昌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印发
遂昌县水利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