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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畈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西政发〔2024〕9号
生成时间:2024-04-18 08:42:07 发布机构:西畈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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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南京“2·23”居民楼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安委〔2022〕1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见》(浙委办发〔2021〕86号),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结合本乡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保障安全与服务民生相协调,聚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紧盯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充停、维修、回收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自2024年3月至12月底,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安全水平,努力确保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大幅下降,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领导小组

为了开展好本次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方案,乡政府成立了西畈乡消防安全“五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柳启斌

副组长:张国飞

 员:卜洪斌、刘华香、毛宗长、吴  旻、

  洋、李顺增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好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和领域电动车消防安全整治行动负领导责任,各村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和各乡属单位负责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质量安全”问题风险开展整治

1.协助落实开展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等产品质量专项执法行动。

2.协助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检查。

(二)聚焦“非法改装”问题风险开展整治

3.协助开展登记服务站按规定查验电动自行车规范登记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登记服务站在车辆查验过程中利用道具车代替实车拍摄整车照片、利用道具电池上传登记系统、上牌后更换大功率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4.开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重点整治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打击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5.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使用行业合规用车整治。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集中使用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督促乡内企业加强电动车骑手安全教育和管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及充电装置,强化充停安全意识。指导督促企业及时淘汰更新非标、改装、老旧电动自行车。

(三)聚焦“充停场所”问题风险开展整治

6.开展充停场所防火分隔不到位突出隐患整治。重点整治集中充停场所防火分隔消防安全隐患,细化制定建筑贴邻设置、建筑物内(架空层)、居住出租房、工业企业、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防火分隔、耐火极限材料使用、可燃材料清理等安全隐患排查标准,统筹应急消防管理站、专职消防队、消防救援站、公安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各方力量联合开展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7.开展充停场所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治。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设施)未按规定明确业主单位、物业等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未建立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负有管理责任的主体(企业、商场、出租户、物业等)未开展电动自行车充停安全日常巡查、未督促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及时整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责任。

8.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突出违法行为打击整治。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

9.开展充停场所充电设施建设使用情况排查整治。重点排查2021年12月以来新建成的高层建筑、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场所、工业企业,是否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设施)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021年12月以前建成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工业企业和既有住宅小区、居住出租房集中区是否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已投用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充电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长期无人使用的已投用充电设施。

10.协助开展充电设施价格执法检查整治。

(四)聚焦“应知应会”提升群防群治水平

11.引导全民参与违规充停行为整治。督促老旧小区、居住出租房集中区等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将电动自行车文明停放、安全充电、三清三关、不得私拉电线及插座、上楼入户充电等内容纳入村(居)民防火公约;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引导群众遵守公约、安全充停、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纠治违规充停行为;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引导群众通过“火灾隐患随手拍”举报消防安全隐患。

12.开展消防安全应知应会普及宣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公益广告等宣传介质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公交地铁流动广告等宣教资源,集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全面普及消防安全法规、电动自行车充停安全要求、火灾逃生方法等应知应会。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推动形成“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良好局面。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31日前)。自本方案发出后,各村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专题研究部署,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充分利用在前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行动成果成效,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排查摸底阶段(3月21日至4月15日)。各小组成员、各村、乡属各单位要对各自分管领域、地区涉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深挖细挖、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全面摸清隐患底数,有效纠治一批即查即改问题。

(三)集中攻坚阶段(4月16日至10月15日)。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建立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紧盯消防风险隐患整改,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存量隐患逐项闭环整改到位;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基本建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推广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将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统筹纳入城市、村镇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建设计划,编制建设规划,科学选址,保障群众充停场所需求。推动完善电动自行车充停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有效建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坚持强化统筹协调,高效运转安全生产“4353”工作体系,细化制定专项整治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问题销号“三张清单”,落实“周调度、旬研判、月会商”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督促指导和专项检查,系统化、规范化、高效化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整治工作由县安委办、县消安委办牵头,成立遂昌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针对上级文件指示精神,细化工作举措、完成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高标准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精准施策。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要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落实。

(三)严肃督导问责。乡安监站将联合乡纪委开展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或个人,发出建议函、督办单或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及时组织开展延伸调查,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遂昌县西畈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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