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水利局关于遂昌县湖南镇水库岸线保护及水生态修复工程- - 仙侠湖岸线水土保持和景观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遂昌县两山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遂昌县湖南镇水库岸线保护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仙侠湖岸线水土保持和景观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及《遂昌县湖南镇水库岸线保护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仙侠湖岸线水土保持和景观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位于遂昌县湖山乡。属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目的是水土保持和景观提升。本工程主要由建构筑物、绿化工程等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为绿道提升、生态植被修复、电力照明、给排水管线等配套设施。工程总占地面积为27.35hm2,均为永久占地(施工临时设施区0.20hm2均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面积合计时不重复计列),其中建构筑物占地5.02hm2、绿化工程占地22.33hm2,绿地率81.65%。工程总投资4927.5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363.22万元,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其他资金。工程已于2021年12月开工,2023年3月完工,总工期16个月。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
本工程土石方总量为6.96万m3。土石方开挖总量1.88万m3;土石方填筑总量5.08万m 3(含绿化覆土3.20万m3);综合利用自身开挖土方1.88万m3;借方3.20万m3,均为绿化覆土,已利用库区清淤淤泥解决;无余方。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
本工程可能已产生的水土流失量624.92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451.31t。施工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绿化工程是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7.35hm2,均为永久占地。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即2023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5%,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五、基本同意取土场设置方案
本工程借方3.20万m3,均为绿化覆土,已利用库区清淤淤泥解决,不设取土(石、料)场。
六、基本同意表土资源利用方案
本工程无表土可剥离,需绿化覆土3.20万m3,已利用库区清淤淤泥解决。
七、基本同意弃渣场(堆场)设置方案
本工程无余方,不设弃土(石、渣)场。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27.35hm2,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个2个防治分区:
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27.35hm2,包括项目区内建构筑物工程区、绿化工程区。采取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排水措施、绿化覆土措施、景观绿化措施、临时苫盖措施及施工管理及水土保持要求等,工程措施有排水管沟3250m、绿化覆土3.20万m3、临时苫盖50000m2,植物措施有景观绿化22.33hm2。
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20hm2,包括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临时设施布设区,均布设在永久占地范围内,面积合计时不重复计列。采取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临时堆料防治措施、管理措施等,工程措施有砖砌墙围护320m(砖砌192m3)。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本工程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为1623.64万元(方案新增27.16万元,方案新增投资包括方案编制费8.5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4.00万元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其中工程措施124.84万元,植物措施1462.58万元,监测费用9.06万元,独立费用12.5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6584.0元(计征面积183230m2)。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确保到位。
十、其他事项
(一)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自行开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并报我局备案;
(二)你单位为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单位,根据监督管理提示单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遂昌县湖南镇水库岸线保护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仙侠湖岸线水土保持和景观提升项目监督管理提示单
遂昌县水利局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遂昌县湖南镇水库岸线保护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仙侠湖岸线水土保持和景观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监督检查部门:遂昌县水利局
二、监督检查范围:遂昌县湖南镇水库岸线保护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仙侠湖岸线水土保持和景观提升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7.35hm2,具体见附图。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检查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等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二)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等手续完备情况、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情况等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三)检查是否按规定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有无集中堆放并采取拦挡、苫盖等防护措施,表土自身利用和外运综合利用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四)检查取土场、弃渣场(堆场)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是否发生变更;是否存在向河道、水库、湖泊倾倒弃渣等情况。
(五)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重点区域(如深挖、高填路段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成果资料是否齐全、可靠等。
(七)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足额、及时交纳等情况。
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遥感监管等方式。
五、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1年检查2次,将设置堆高20米以上或方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弃渣场(堆场)、有举报线索、下发整改通知、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或黄色等项目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加密监督检查频次。
六、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采用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信用惩戒等方式追究责任。
七、对监督检查人员履职监督:监督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当利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保守商业机密,自觉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监督。
抄送:丽水市万源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遂昌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印发
遂昌县水利局关于遂昌县湖南镇水库岸线保护及水生态修复工程- - 仙侠湖岸线水土保持和景观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