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关于“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的部署要求,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助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日-31日
四、重点工作
(一)组织开展对社会公众民法典学习教育。社会公众是民法典的受益者,也是最广泛的遵从者。要大力组织开展送法到乡村、到社区、到企业、到单位、到军营、到家庭等活动,推动民法典普法宣传社会面全覆盖,让法典精神走入千家万户。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依托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村文化礼堂等场所,普遍开展一次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全县广大法律工作者要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在法律服务过程中,把民法典普法宣讲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起来,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讲明白。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在顾问村居至少开展一次民法典宣讲活动,确保全县所有村(社区)全覆盖。各乡镇(街道)要深入挖掘法律明白人在参与法治实践中的优秀做法,积极向县普法办推荐一篇以上适合公众号或遂阅APP推文使用的法律明白人典型事迹。
(二)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把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全县国家工作人员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把法典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需本领,争当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三)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要紧紧抓住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广泛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为切实实施民法典筑牢根基。各学校在现有法治教育中整合相关内容,推动民法典学习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教案”四落实,贯穿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辩论赛、情景剧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并有机融入到成人礼、主题班会、社团等活动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指导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周密组织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认真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推动各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开展专题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做好结合文章。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起来,与“平安宣传周”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浙丽守未·070 行动”结合起来,广泛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三)创新形式载体。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结合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积极制作公益普法广告、普法动漫、短视频等。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多渠道、多角度强化分层分类精准普法,不断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全面提升劳动者法治素养。
(四)推动常态长效。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通过深入持久的法治宣传,真正把普法融入人们日常生活。坚持学用并举,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各项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民法典为依据,组织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家规家训制定等活动,以良法促进善治,推动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五)营造活动氛围。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道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感染力和到达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相关活动开展情况(文字、照片、视频等)请于5月27日前报送至县普法办(联系人:汪洁,联系电话:8528931),要求内容精简,数据案例详实。如有能突出群众参与、体现本地特色、生动反映民法典与老百姓紧密联系的照片、视频等材料,请于5月14日前报送至县普法办,县普法办将择优推荐至市普法办。各乡镇(街道)推荐的法律明白人典型事迹请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县普法办。
遂昌县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