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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时间:2024-07-16 09:29:35 发布机构:遂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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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

建设内容:项目起点位于新路湾镇西山岗附近,起点桩号K0+000,设单喇叭互通与在建528国道相接,路线自起点接出后沿山脚布设,设隧道穿山后与新路湾互通接线平交,随后向东上跨溧宁高速至马埠村,之后路线继续向东沿现状S215(原小金线)走廊布线,经马埠、胡家至蕉川。过蕉川后以隧道形式穿越山体,出隧道路线继续沿山体布线,途径黄沙头、连头村,后沿连头石材园区预留通道布设线位,与连直线三期相接并设菱形互通,之后向南设隧道穿山体,出隧道后仍沿现状S215(原小金线)走廊布线,沿老路截弯取直,途径高坪、仓畈村,终至大桥村附近与已建S215相接,终点桩号K14+771.195,路线长度约14.77km。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本项目拟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范围K0+000-K13+200,二期范围K13+200-K14+771.195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其中连头互通段限速60km/h),路基宽度26.5m,桥隧与路基同宽。

工程总投资:一期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6.87亿元;二期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01亿元。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8.88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涉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工程沿线河流主要为濂溪及其支流,官溪的支流,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生态保护目标主要为工程沿线的耕地、沿线植被、动物、水土保持设施以及高深挖段等本工程的声环境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序号

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里程范围

方位

距道路边界
(红线)
距离/m

距道路中心线/m



骑马兰

CRK2+482

路北

82

91


西山岗

K0+275~375

路北

31

45


桃源坑口

K0+550~700

路北

170

192


小马埠村

K1+218~K2+000

路东北和西南两侧

18

32


大马埠村

K1+900~K2+100

路南

48

61


胡家村

K2+750~K3+250

路北

79

96


上下源

K3+650~700

路北

235

254


蕉川村

K4+100~K5+400

路南

4

29


里湾

K8+500~600

路北

167

185


10 

范村

K8+700~850

路东北

187

203


11 

柘渡

K8+820~950

路东北

10

25


12 

黄沙头

K9+150~420

路西南

27

54


13 

连头村

K9+600~K10+220

路西南

15

52


14 

寺后

CRK11+327

路东北

146

170


15 

高坪

K12+495

路西北

140

166


16 

苍畈村

K13+175~975

路东西

5

21


17 

朱坑

K13+350~575

路东

143

158


18 

下苍畈

K13+975~K14+250

路东西

5

26


19 

黄坑

K14+500~620

路东

166

186


20 

湖城

K14+550~771

路东

5

27


21 

大桥

K14+771

路西南

144

172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废水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车辆保养清洗废水、砼拌和系统废水、泥浆废水和桥梁基础施工引起水域的悬浮物增加等,采取措施后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2空气影响评价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施工车辆尾气、混凝土拌和站粉尘及路面铺浇产生的沥青烟气。营运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机动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THC(烃类)和烟尘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评价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筑路机械的作业噪声及开挖、建桥打桩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噪声,车辆单车行驶噪声因车况、车速、路面条件等不同而异,其LAeq值一般在7090dB。营运期交通噪声对沿线距离较近的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

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对评价区内植物生产力、生物量的影响主要来自路基工程、桥涵工程永久占地,以及施工临时占地对其产生影响,根据现状调查,工程沿线主要植被类型为常绿樟等次生林,工程建设对评价区植物生物量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公路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事故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对沿线水体和环境空气的影响,有毒有害的固态、液体危险品因交通事故而泄漏、落水将造成水体的严重污染,危害农业灌溉等方面;易燃易爆运输车辆如发生事故,将引起爆炸,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环境空气。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规定进行路基填挖、施工施工桥梁建设等施工活动,并对临时场地进行生态恢复,尽可能减少对沿线生态系统的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废水的管理,严禁漏油和各类废水的直排,均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或回用。

3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在靠近居民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场所,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3~5次,新筑路基及时压实等。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

4声环境保护措施:距离较近的施工点,设置临时隔声围护;营运期采用提高绿化面积、规划控制,对噪声超标采取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营运期交通噪声影响。

5、环境风险:在道路拐角、靠近河流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在工程跨河桥梁两侧加装防护栏,为避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因交通事故掉入水域,对水体水质造成污染,需在跨河桥梁两侧加固和加高跨两侧护栏,选用高等级的防撞护栏,以防污染事故发生。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交通管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管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S215兰溪至龙泉公路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建设符合遂昌县综合立体交通运输“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丽水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年)及规划环评,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将对完善遂昌县的交通路网结构,带动当地经济、旅游、工业等的快速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工程在施工期、营运期将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工程改建将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认真采取本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可控。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本工程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159

联系电话:0578-8513230

2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

联系电话:0571-28257975

3)项目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公园路89

联系电话:0578-8121071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前,将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zjbyhj.com/进行公开。

 

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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