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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湖山乡塘坞里萤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时间:2024-08-02 17:13:22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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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0号)有关要求,浙江省地质院于2024年5月15日组织专家对《遂昌县湖山乡塘坞里萤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矿产管理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系 人:林炜

联系电话:0578-8527622

电子邮箱:scgt8123772@163.com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日     

附件:专家评审意见

遂昌县湖山乡塘坞里萤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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