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遂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遂昌县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时间:2024-08-20 12:30:13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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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我局起草的《遂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遂昌县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22〕32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1年版)的通知》(浙卫办妇幼发函〔2021〕1号)、《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丽水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丽卫函〔2023〕140号)等文件要求。
二、起草情况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国家、省、市关于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相关文件,局公卫科起草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拟定了《遂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遂昌县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6月13日—7月13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意见建议0条,采纳0条。7月15日至7月19日通过合法性审核,没有提出修改意见。
三、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对工作的目标、免费的对象、免费项目经费的使用要求、相关工作内容的实施、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等细化,明确工作方案具体实施办法。
四、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实施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遂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