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水利局关于遂昌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关于要求遂昌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及《遂昌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涉及北界镇、应村乡、云峰街道、石练镇、金竹镇、湖山乡、垵口乡、濂竹乡、龙洋乡、王村口镇、西畈乡、黄沙腰镇、柘岱口乡等13个乡镇街道25个行政村,共分为23个独立子项目,其中北界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规划设计日供水规模1000m3,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20)的分类为Ⅲ型供水工程;应村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与天师坛村等 21个单村供水工程供水规模均在1000m3 /d以下,属于Ⅳ型或Ⅴ型供水工程。属新建工程。主要任务是解决23672人供水需求,总设计日供水规模4315m3 /d。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标准化水厂2座、取水堰坝57座、提水泵站3座、输水管道91621米、一体化净水设备44个、清水池38个、管理房31个、埋设村间管网174462米、安装一户一表4511只等。本工程占地组成主要由厂区工程、厂区边坡工程、取水堰坝及管网工程及施工人抬道路组成。工程总征占地面积43.01hm2,其中永久占地1.44hm2(厂区1.36hm2、取水堰坝0.08hm2),临时占地41.57hm2(厂区边坡工程0.13hm2、输配水管网38.06hm2、施工人抬道路3.38hm2)。工程总投资9135.5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187.27万元,项目资金筹措以申请上级财政补助为主,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工程已于2023年4月开工,已于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为21个月。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项目总挖填方量22.47万m3。总挖方量11.82万m3 (其中表土剥离0.40万m3,一般土石方11.42万m3),无借方,总填方量10.65万m3(其中绿化覆土0.40万m3,一般土石方10.25万m3),余方量1.17万m3(均为一般土石方)。现工程已全部完工,土石方挖填工作均已结束,余方已运至各项目附近其他工程利用。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由于本工程现已完工,调查工程建设已产生的水土流失量约244.38t,其中背景水土流失量31.68t,新增水土流失量212.71t。施工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水站厂区和输水管网是主要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43.01hm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即2025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17%。
五、基本同意取土场设置方案。本工程不涉及取土场,工程借方均通过当地合法料场商购解决。
六、基本同意表土资源利用方案。本工程已在工程前期对项目内原状园地、林地的区域进行了表土剥离,剥离面积约2.69hm2,平均剥离厚度约为0.15m,剥离表土0.40万m3;本工程覆土面积为1.06hm2,覆土厚度约为0.25~0.50m,绿化覆土0.40万m3。
七、基本同意弃渣场(堆场)设置方案。本工程不设置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表土堆置于场地内的临时表土堆场内,用于后期绿化覆土使用;余方由各乡镇、街道安排运至附近其他工程利用。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43.01hm2,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个5个防治分区:Ⅰ区-厂区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1.36hm2。工程措施有①表土剥离0.70hm2、②绿化覆土0.29hm2、③厂区排水沟1728m(0.3m×0.3m);植物措施有①厂区绿化0.29hm2;临时措施①有彩条布苫盖1500m2。Ⅱ区-厂区边坡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13hm2。工程措施有①边坡截水沟1404m(混凝土30cm×30cm);植物措施①播撒草籽1287m2。Ⅲ区-堰坝及管网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38.14hm2。工程措施有①表土剥离4.93hm2(剥离表土厚度为0.1-0.3m)、②绿化覆土0.30万m3(覆土厚度为 0.1-0.3m)、③土地整治4.93hm2;植物措施有①穴播灌木1.75hm2、②播撒草籽1.73hm2;临时措施有①临时苫盖19700m2。Ⅳ区-人抬道路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3.38hm2。植物措施有①播撒草籽3.38hm2。Ⅴ区-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17hm2(临时设施防治区均位于主体工程防治区内,不重复计列面积);临时措施有①临时苫盖1800m2。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项目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为202.59万元(其中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投资165.75万元,方案新增36.8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64.17万元,植物措施87.77万元,临时措施13.80万元,监测费用10.20万元,独立费用25.58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11.74万元,勘测设计费0.33万元,水土保持编制费13.27万元,工程监理费0.23万元),基本预备费1.07万元,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确保到位。本项目是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本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十、其他事项。
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自行开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并报我局备案。
遂昌县水利局
2025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杭州江川水利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遂昌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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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图纸)2023年遂昌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水土保持方案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