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公告2025年17号
时间:2025-02-20 11:07:24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以下权利人原不动产权证丢失,现申请办理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将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满15个工作日后将予以办理。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申请,逾期将准予办理。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结束日期 | 公告年份 | 公告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证号 | 面积 | 备注 |
2025/2/20 | 2025/3/12 | 2025 | 20 | 涂文勇 | 妙高街道南门路3弄12号101室 | 浙(2021)遂昌不动产权第0000137号 | 土地面积11.00㎡建筑面积61.34㎡ | 遗失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