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本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 337 号)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经局班子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度遂昌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同时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承办科室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及时拟定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提交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各决策事项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集体讨论。
二、承办科室提交集体讨论时应当同时报送起草说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履行决策法定程序的材料、论证和协调分歧的情况说明、合法性审核意见和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不全的,承办科室应当及时补充相应材料;决策草案起草过程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退回承办科室完善相关程序。
三、承办科室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全过程档案管理,认真抓好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际,确有必要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本目录将及时予以调整增补。
附件: 2025年度遂昌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遂昌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
附件
2025年度遂昌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科室 | 会同科室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遂昌县矿山安全发展规划 | 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 / |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2.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安委〔2024〕1号) 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矿安〔2021〕123号 | 公众参与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2025年10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公平竞争审查 | / | |||||
合法性审查 | 2025年11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