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公安局2025年度监管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规范和深化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助推我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特编制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共富警务建设为总牵引,进一步加强规范执法,深化改革举措,到2025年底,联合检查实施率60%以上,公安内部检查任务合并率达80%以上,检查亮码率95%以上,推动公安涉企行政执法更加公开透明、精准高效,企业迎检负担显著减轻。
二、主要任务
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浙江省禁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履职及遵守情况进行行政检查,督促遵守法律规章、行业标准,落实主体责任。对投诉举报较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记录等异常情况的,可视情况增加检查次数。
三、监管检查对象和范围
(一)监管对象和范围。全县旅馆(含民宿)经营单位、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剧毒化学品单位、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单位、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烟花爆竹单位、保安服务单位、放射源使用单位、网络安全保护单位、反恐怖重点目标单位、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废旧金属回收行业等生产、经营、销售、使用、运输单位及重点公共场所。
(二)监管检查对象数。根据各行各业停用停产、新增等实际数量动态核准,以年度任务派发总对象数为准,2025年度估计安排监管检查单位1100余家次。
(三)监管重点。对民爆、易制爆、易制毒、剧毒等行业涉及公共重大安全隐患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四)检查内容、方式。对纳入双随机抽查的企业实施抽查,根据省级公安频次要求实施;对纳入重点监管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全覆盖、不限频次实施,可采用信用规则,信用好少检查,鼓励企业开展自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任务统筹,在局防控治理中心实体化运行一支行政监管队伍,统筹全局行政检查计划和任务。
(二)严格规范执法。遂昌县公安局及各派出所已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无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非执法人员不得单独实施行政检查,行政检查实施“亮码检查”。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不得逐利检查、任性检查。
(三)强化结果应用。对行政检查结果实施正反向应用,鼓励企业探索自治模式,规范管理。对检查无问题,信用好的,少检查;对检查问题隐患多的,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提升频次。运用信用监管,提升检查效率,推动有限警力向问题隐患企业倾斜,实现企业和执法人员双减负。
遂昌县公安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