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权类不动产权遗失声明公告(2025年)12号
时间:2025-06-30 16:27:23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下列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经当事人申请,现予公告作废。若对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天之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无异议的,即予核定公告有效.
公告开始日期 | 公告结束日期 | 乡镇(街道) | 村名 | 组名 | 权利人 | 林权证号 |
2025/6/30 | 2025/7/21 | 云峰街道 | 隔溪村(原八门岗村) | 四组 | 李正根 | 遂林证字(05)第2600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