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公告2025年71号
时间:2025-08-01 15:48:28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以下权利人原不动产权证丢失,现申请办理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将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满15个工作日后将予以办理。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申请,逾期将准予办理。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结束日期 | 公告年份 | 公告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证号 | 面积 | 备注 |
2025/8/1 | 2025/8/21 | 2025 | 102 | 周建升 | 濂竹乡大竹小岱村小岱 | 浙(2019)遂昌县不动产权第0025690号 | 土地面积76.15㎡、建筑面积152.3㎡ | 遗失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