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省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5年7月31日—8月19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8—2860593,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丽水市A042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7:3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