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人民政府
遂昌县水利局关于遂昌县凉潭口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遂昌县两山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遂昌县凉潭口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及《遂昌县凉潭口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位于龙洋乡凉潭口村,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凉潭口水利枢纽工程包括靠独口水库、长弄坑水库、引调水工程、靠独口电站工程等项目内容。靠独口水库、长弄坑水库主要枢纽建筑物由拦河坝、泄水建筑物、放水建筑物、上坝道路、巡库道路及大坝管理房等建筑物组成;引调水工程由长弄坑堰坝、凉岭下翻板坝、发电引水隧洞、跨流域引水隧洞、靠独口进水口、凉岭下进水口等建筑物组成;靠独口电站工程由发电厂房及升压站等建筑物组成。凉潭口水利枢纽工程等别为V等,两座水库规模为小(2)型,电站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本工程总占地面积10.7401hm2,其中永久占地 9.3610hm2,施工临时占地1.9846hm2(其中0.6055hm2位于工程永久占地红线范围内,面积不重复计列,新增红线外临时占地面积1.3791hm2)。工程计划于2026年6月开工,2028年11月完工,总工期30个月。工程总投资为2224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39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项目涉及SY6浙江省仙霞岭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24.74万m3(其中表土0.11万m3,土方1.33万m3,宕渣5.81万m3,石方17.41万m3,建筑垃圾0.08万m3);工程填筑总量2.88万m3(其中绿化覆土0.22万m3,土方0.62万m3,宕渣0.38万m3,石方1.66万m3);借方0.46万m3(其中绿化覆土0.22万m3,土方0.24万m3);弃方22.32万m3(其中表土0.11万m3,土方0.95万m3,宕渣5.43万m3,石方15.75万m3,建筑垃圾0.08万m3),弃方中表土直接运至龙洋乡人民政府指定地点用于垦造耕地、中低产田改造等土地整治项目,土方及建筑垃圾运至遂昌县弃土消纳场回填消纳,宕渣及石方交由当地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平台统一拍卖处置。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本工程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209.93t,新增水土流失量184.38t。施工期是本工程建设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靠独口大坝、长弄坑大坝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7401hm2,其中永久占地9.3610hm2,施工临时占地1.9846hm2(其中0.6055hm2位于工程永久占地红线范围内,面积不重复计列,新增红线外临时占地面积1.3791hm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9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4%。
五、基本同意取土场设置方案:本工程不设取土场。工程借方总量0.46万m3,其中绿化土0.22万m3,一般土方0.24万m3,均向合法料场商购解决。
六、基本同意表土资源利用方案:经现场踏勘,项目区林地区域表层土薄,富含植被根系,根系清理后表土量很少,地势较高,存在安全隐患,不利于施工;项目区草地区域表层土较薄,植被根系清除后无法剥离,对林地区和草地区不进行表土剥离。
项目共剥离耕地区域面积约0.3625hm2,可剥离厚度按30cm考虑,可剥离表土0.11万m3。根据《遂昌县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土剥离再利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遂政办发〔2015〕76号)有关要求,本项目剥离的表土直接运至龙洋乡人民政府指定地点堆放,用于垦造耕地、中低产田改造等土地整治项目,场地内不进行临时堆置。
七、基本同意弃渣场(堆场)设置方案:本工程不设弃渣场(堆场)。工程余方22.32万m3(其中表土0.11万m3,土方0.95万m3,宕渣5.43万m3,石方15.75万m3,建筑垃圾0.08万m3),表土直接运至龙洋乡人民政府指定地点堆放,用于垦造耕地、中低产田改造等土地整治项目;土方及建筑垃圾运至遂昌县弃土消纳场回填消纳;宕渣及石方交由当地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平台统一拍卖处置。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4个一级防治区及4个二级防治区:
Ⅰ区—水库淹没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4.4445hm2,包括靠独口水库淹没区,长弄坑水库淹没区,长弄坑堰坝淹没区,凉岭下翻板坝堰坝淹没区等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为管理措施。
Ⅱ区—枢纽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4.2786hm2。
①Ⅱ-1 靠独口大坝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1.1440hm2,包括靠独口水库拦河坝、泄水建筑物、放水建筑物、大坝管理房等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坡顶截水沟、洗车池、绿化覆土、CBS植被砼护坡、沉沙池、临时苫盖等。
②Ⅱ-2 长弄坑大坝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8016hm2,包括长弄坑水库拦河坝、泄水建筑物、放水建筑物、大坝管理房等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坡顶截水沟、洗车池、绿化覆土、CBS植被砼护坡、沉沙池、临时苫盖等。
③Ⅱ-3 引调水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1.6755hm2,包括长弄坑堰坝(包含拦河坝、泄水建筑物、放水建筑物、引水口、引水钢管),凉岭下翻板坝(包含翻板坝、挡墙),发电引水隧洞,跨流域引水隧洞等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坡顶截水沟、临时苫盖等。
④Ⅱ-4 靠独口电站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6575hm2,包括发电厂房、升压站等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坡顶截水沟、坡脚排水沟、绿化覆土、CBS植被砼护坡等。
Ⅲ区-交通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0.6379hm2,包括靠独口水库及长弄坑水库上坝道路、巡库道路等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坡顶截水沟、坡脚排水沟、拦渣栅栏、临时排水沉沙、临时苫盖等。
Ⅳ区-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1.3791hm2,包括施工生产区、临时中转堆场、临时道路等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进场道路排水沟、剥离表土、绿化覆土、土地复垦、场地平整、拦渣栅栏、临时排水沉砂、施工生产区临时防护、临时中转堆场临时防护等。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 365.54万元(其中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107.94万元),包括工程措施96.15万元,植物措施164.88万元,临时措施41.72万元,监测措施费31.96万元,独立费用22.79万元,基本预备费3.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0364.80元(计征面积62956m2)。
十、其他事项: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建设中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二)在施工中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依法依规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至国库。落实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和进度的管理。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规定,本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
(四)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监测法规要求编制监测实施方案,并按季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做好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应报我局备案,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水土保持方案如有重大变更应及时报我局审批。
(七)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自行开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并报我局备案。
(八)你单位为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单位,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好水土流失防治监督管理公告牌;并负责将土石方信息录入浙土平衡系统。
附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遂昌县水利局
2026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遂昌县凉潭口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监督检查部门:遂昌县水利局
二、监督检查范围:遂昌县凉潭口水利枢纽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0.7401hm2。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检查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等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二)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等手续完备情况、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情况等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三)检查是否按规定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有无集中堆放并采取拦挡、苫盖等防护措施,表土自身利用和外运综合利用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四)检查取土场、弃渣场(堆场)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是否发生变更;是否存在向河道、水库、湖泊倾倒弃渣等情况。
(五)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重点区域(如深挖、高填路段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成果资料是否齐全、可靠等。
(七)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足额、及时交纳等情况。
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遥感监管等方式。
五、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1年检查2次,将设置堆高20米以上或方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弃渣场(堆场)、有举报线索、下发整改通知、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或黄色等项目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加密监督检查频次。
六、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采用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信用惩戒等方式追究责任。
七、对监督检查人员履职监督:监督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当利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保守商业机密,自觉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监督。
抄送:丽水市图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遂昌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6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