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水利局关于遂昌县清水源水库引水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遂水利发〔2026〕107号
生成时间:2026-07-01 08:50 发布机构:遂昌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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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遂昌县清水源水库引水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及《遂昌县清水源水库引水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涉及遂昌县妙高街道的苍畈村、大桥村、金溪村、金岸村、上南门村,以及云峰街道的范村村、隔溪村、马头村等范围。工程为线性工程,起点坐标为东经119°20′29.49″,北纬28°39′34.94″,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引水管道14.467km,其中直埋管道7.265km,架空铺设管道0.506km,顶管铺设管道0.160km,隧洞铺设管道6.536km。工程设计输水流量1.63m3/s(14万m3/d),年输水量1460万m3。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总占地54905m2,其中永久占地1469m2(即隧洞出入口占地及沿河管桥支墩占地),临时占地53436m2(包括直埋管道沟槽及作业带占地、管桥支墩基础开挖围堰占地、隧洞施工场地、顶管工作井接收井及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等)。工程已于2023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6月完工,总工期34个月。工程总投资20352.0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943.02万元,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工程挖方总量15.72万m3(其中表土0.17万m3,拆除物0.38万m3,钻渣0.04万m3,土方3.68万m3,石方11.45万m3);工程填方总量3.48万m3(其中表土0.33万m3,土方2.02万m3,石方1.13万m3);借方0.23万m3(均为表土),通过周边工程调运或商购解决;余方12.47万m3(其中表土0.11万m3,拆除物0.38万m3,钻渣0.04万m3,土方1.62万m3,石方10.32万m3),余方中石方交由当地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平台统一拍卖处置,其他余方均运至遂昌县弃土消纳场回填消纳。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本工程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279.03t,新增水土流失量265.17t。施工期是本工程建设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直埋管道沿线堆土区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4905m2,其中永久占地1469m2,临时占地53436m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6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五、基本同意取土场设置方案:本工程不设取土(料)场。工程借方总量0.23万m3,均为表土,通过周边其他工程调运或商购解决。

六、基本同意表土资源利用方案:经现场调查,工程部分直埋管道开挖区、隧洞施工场地、顶管施工场地等占用耕地、园地,管道沟槽开挖前对表层耕植土进行剥离,根据实地调查表土层平均剥离厚度20~30cm,剥离面积0.8064hm2,总剥离量0.17万m3。其中约0.05万m3直埋管道区剥离的表土就近沿沟槽堆放,后期回覆利用,堆置期间采取密目网苫盖防护;0.01万m3顶管施工区剥离的表土直接调运至直埋管道区回覆利用;其他隧洞出入口施工区剥离的表土约0.11万m3由于施工时序原因无法自身利用,剥离后及时外运并综合利用。

七、基本同意弃渣场(堆场)设置方案:本工程不设弃渣场(堆场)。工程余方总量12.47万m3,其中表土0.11万m3,拆除物0.38万m3,钻渣0.04万m3,土方1.62万m3,石方10.32万m3。余方中石方交由当地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平台统一拍卖处置,其他余方均运至遂昌县弃土消纳场回填消纳。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3个防治分区,其中II区分为 3 个二级区:

Ⅰ区—隧洞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0828hm2,包括岭头岗隧洞和葛塘隧洞出入口等占地范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截水沟、喷播植草等。

Ⅱ区—管道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3.2204hm2(其中直埋管道与隧洞施工场地重叠面积0.0411hm2)。本区分3个二级区:

1)Ⅱ-1直埋管道施工区,防治责任面积3.0326hm2,包括直埋管道开挖范围及附属设施占地范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表土剥离、表土覆土、复耕、恢复园地、恢复林地等。

2)Ⅱ-2顶管管道施工区,防治责任面积0.0180hm2,包括4个顶管工作井接收井占地范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钢板泥浆池等。

3)Ⅱ-3管桥管道施工区,防治责任面积0.1698hm2,包括1段沿河管桥、1段跨河管桥支墩施工范围0.0641hm2以及围堰占地范围0.1057hm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加强施工管理等。

Ⅲ区-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2.1873hm2(已扣除与直埋管道重叠面积0.0411hm2),包括直埋管道带状堆土区、集中堆土区、隧洞施工场地、顶管施工场地、一期遗留施工便道等占地范围。水土流失防治包括表土剥离、表土覆土、复耕、恢复园地、恢复林地、恢复绿地、排水沟、三级沉淀池、彩钢板拦挡、密目网苫盖、土工布铺垫、简易排水沟、简易沉沙池等。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32.10万元(其中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投资56.20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75.9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3644.00元(计征面积54555m2) 。

十、其他事项:

实施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建设中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二)在施工中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依法依规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至国库。落实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和进度的管理。

(四)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监测法规要求编制监测实施方案,并按季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做好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应报我局备案,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水土保持方案如有重大变更应及时报我局审批。

(七)工程竣工验收前,实施单位应当自行开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并报我局备案。

(八)你单位为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单位,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好水土流失防治监督管理公告牌;并负责将土石方信息录入浙土平衡系统。

附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遂昌县水利局

                                                                                 2026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遂昌县清水源水库引水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监督检查部门:遂昌县水利局

二、监督检查范围:遂昌县清水源水库引水工程(二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4905m2。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检查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等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二)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等手续完备情况、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情况等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三)检查是否按规定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有无集中堆放并采取拦挡、苫盖等防护措施,表土自身利用和外运综合利用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四)检查取土场、弃渣场(堆场)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是否发生变更;是否存在向河道、水库、湖泊倾倒弃渣等情况。

(五)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重点区域(如深挖、高填路段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成果资料是否齐全、可靠等。

(七)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足额、及时交纳等情况。

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遥感监管等方式。

五、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1年检查2次,将设置堆高20米以上或方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弃渣场(堆场)、有举报线索、下发整改通知、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或黄色等项目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加密监督检查频次。

六、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采用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信用惩戒等方式追究责任。

七、对监督检查人员履职监督:监督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当利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保守商业机密,自觉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监督。

抄送:浙江海滨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遂昌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6年6月30日印发

遂昌县水利局关于遂昌县清水源水库引水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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