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人民政府
遂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许艳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40号建议中领衔提出的《关于落实独生子女陪护假制度的建议》已经由县政协提案委转来我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关于该假期制度的执行情况,目前按照《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明确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照周年计算)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护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只要是属于全面两孩政策前的独生子女,提出父母陪护假的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假期结束后回单位人事部门销假即可。并不一定需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单位人事部门可以自行采取核对人事档案材料或向其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协查等。
关于该政策的宣传普及方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21年颁布后,卫生健康局常态化做好政策解读和督促指导,通过“遂昌新闻”、“遂昌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对条例内容、有关问题解答、假期类型等进行了多次宣传普及。人社部门强化将假期落实情况纳入劳动用工日常检查。总工会立足职工诉求,加强政策宣传。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规范有序的协同工作体系。下一步我们将依托县人口均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督促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学习《条例》精神,按要求落实各类假期制度,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共同营造生育友好氛围。
关于社会支持体系方面,我们坚持完善养老服务支持体系。我县已实现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康复护理、托养服务、家庭支持等服务。符合相关条件的老人可以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鼓励村社、家庭出资为特殊困难老人充值“爱心卡”,动态摸排服务需求,进村上门、分片服务。积极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参与养老服务。目前已有百龄帮、小康、水美、金秋园、安康等多家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我县的养老服务事业,主要包括运营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送餐等;为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对象提供助餐、助浴、助行、助医等多元化养老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切实缓解独生子女家庭“工作与尽孝难两全”的困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多提宝贵建议!
联系人:胡霞洁 联系电话:0578-8133909
遂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