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6年遂昌县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及创业培训项目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遂昌县创业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发〔2023〕10 号)精神,县人力社保局决定开展遂昌县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及创业培训项目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按照“条件公开、合理布局、平等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择优遴选,承担本县个人享受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工作。本县范围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相关具体工作。
二、认定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院校、培训机构、社会组织、创业辅导中心、创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创业孵化基地等单位或机构, 可以申请认定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一)依法设立,具备法人资格,取得法人登记证书;
(二)有稳定的培训场所,培训场所面积、设施配备能满足培训教学需要,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教室面积不小于100 平方米,办公用房不少于20平方米,并拥有宽带、投影仪、黑白板、模拟实训等满足创业培训教学要求的设施设备,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有专(兼)职创业培训教师3名(含)以上,兼职教师能够保证按课程计划进行授课。专兼职教师均具备相关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教师资格,或在相关专业(领域)方面有相当的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SIYB 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项目(含网络创业培训,下同)应取得相应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
(四)具备与创业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创业培训(实训、模拟实践)教材和课程。创业培训机构根据培训项目自行开发编制的培训教材和课程,须经县人力社保局审定并备案;
(五)配备有(可外聘)一定数量、结构合理、创业指导能力较强的创业导师团队,并能充分发挥创业导师在创业培训、跟踪服务、专业指导等方面的作用;
(六)自建(或合作建设)有创业实训基地,能为创业培训对象提供创业实训(实践)机会;
(七)创业培训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教程进行培训教学,日常管理规范有序。探索建立企业诊室、改善企业小组、个别指 导、集中指导、专题讲座、成立创业者协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后续跟踪服务,建立学员档案,做好跟踪服务记录。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需填报《遂昌县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表》(附件1),并附:
1.独立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2.创业培训师资名单(附件2)及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等文件;
3.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实训)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赁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且3年以上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4.满足教学和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清单;
5.创业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教材等,地方开发项目需填报《地方开发项目备案表》(附件3)及《地方开发项目组织实施技术规程框架》(附件4);
6.创业导师名单及身份证明材料;
7.培训教学管理制度;
8.创业实训基地证明材料。
(二)审核公示。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评审小组,按照认定原则和条件,采取书面审核和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认定公布。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培训机构,即予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一)现有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如需调整地方开发项目的,单独填报《创业培训师资名单》(附件2)、《地方开发项目备案表》(附件3)、《地方开发项目组织实施技术规程框架》(附件4)及身份证明材料,按程序审核公示认定公布。
(二)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请于2026年8月14日前报送至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丽萍;联系电话:0578-8526340、556340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206 号社保大楼一楼
附件:1.遂昌县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表
2.创业培训师资名单
3.地方开发项目备案表
4.地方开发项目组织实施技术规程框架
5.遂昌县创业培训项目目录
6.遂昌县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培训项目调整申请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