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人民政府
遂昌县濂竹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各行政村治安保卫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各科室、乡属各单位:
为加强农村治安,发动群众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全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氛围,提升群众安全感。经研究决定,成立设置安民乡各村治安保卫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治岭头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任:周海斌
副主任:周方平
成员:潘丽裙、雷辉、周兴理
(二)黄坛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任:潘文寅
副主任:潘根军
成员:潘土松、潘岳平、潘樟惠
(三)刘坑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任:刘晓凤
副主任:刘文旺
成员:陈永标、潘葱女、董香弟
(四)大竹小岱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任:周有生
副主任:周战胜
成员:周光伟、潘春爱、周丽萍
(五)千义坑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任:刘昌富
副主任:刘国水
成员:杨勇、刘大其、刘俊斌
(六)横坑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任:鲍王来
副主任:潘枝旺
成员:潘茂祥、鲍忠威、潘茂洪
(七)柘坑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任:郑永隆
副主任:郑鹏辉
成员:郑永海、郑水旺
(八)瓦窑岗村治安保卫委员会
主任:金忠义
副主任:郑鑫炜
成员:金章余、郑伟传、郑晓丽
二、工作职责
(一)在乡党委政府和派出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定期向群众进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遵守社会主义法治和提高防范能力、警惕性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法规和条例,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
(三)组织落实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治安防范工作。
(四)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治安防范,保卫重点部位的安全,维护辖区治安秩序。定期组织治安防范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五)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的治安信息及各类不稳定因素,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工作。
(六)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八)协助公安机关和单位领导对有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帮助教育。
(九)配合有关部门,疏导和调节有可能激化的民事纠纷。
(十)认真完成乡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遂昌县濂竹乡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