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生成时间:2026-07-06 10:39 发布机构:遂昌县湖山乡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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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遂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九项制度》规定,因项目调整,决定取消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湖山村产业共富路项目,不再将此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现将调整后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重大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及时拟定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提交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各决策事项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集体讨论。

二、报送班子会的决策草案,应当同时报送起草说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履行决策法定程序的材料、论证和协调分歧的情况说明、合法性审意见和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不全的,应当及时补充相应材料;决策草案起草过程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将予以退回完善相关程序。

三、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全过程档案管理,认真抓好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际,确有必要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本目录将及时予以调整增补。

 

        附件:2026年度湖山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调整后)   


附件1

2026年度湖山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科室

会同科室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程序

时间节点

1

遂昌县湖山乡姚岭村历史文化(传

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规划(2025年-2035年)

 

经济生态办公室

综合信息指挥室、应急消防管理站、平安法治办公室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 第十三批(2025年度)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一般村名单的通知》浙农字函〔2024〕488号、《遂昌县农业农村局遂昌县财政局关于下达遂昌县第十三批(2025年度)省级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项目分配计划的通知》遂农发〔20261

公众参与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67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公平竞争审查

/

合法性审查

2026年9月

集体讨论决定

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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