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人民政府
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村、乡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遂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九项制度》规定,因项目调整,决定取消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湖山村产业共富路项目”,不再将此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现将调整后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重大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及时拟定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提交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各决策事项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集体讨论。
二、报送班子会的决策草案,应当同时报送起草说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履行决策法定程序的材料、论证和协调分歧的情况说明、合法性审查意见和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不全的,应当及时补充相应材料;决策草案起草过程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将予以退回完善相关程序。
三、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全过程档案管理,认真抓好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际,确有必要新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本目录将及时予以调整增补。
附件:2026年度湖山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调整后)
附件1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科室 | 会同科室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遂昌县湖山乡姚岭村历史文化(传 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规划(2025年-2035年)
| 经济生态办公室 | 综合信息指挥室、应急消防管理站、平安法治办公室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 第十三批(2025年度)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一般村名单的通知》浙农字函〔2024〕488号、《遂昌县农业农村局遂昌县财政局关于下达遂昌县第十三批(2025年度)省级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项目分配计划的通知》遂农发〔2026〕1号 | 公众参与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2026年7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公平竞争审查 | / | |||||
合法性审查 | 2026年9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9月 | |||||